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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日期:2024-01-12点击: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方式,充分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的主导作用,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学院深化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方式,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学科发展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专家组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坚持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成立招生监督小组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按学科组织成立材料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开展对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查评价和全面综合考核。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制定学院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招生监督检查小组:

负责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录取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考生的申诉释疑工作。

(三)材料审核小组:

负责对报考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

(四)综合考核小组:

具体负责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的各项工作。

招生专业及其计划

招生类别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拟招收人数

普通计划

090300 农业资源与环境

20

少民骨干

090300 农业资源与环境

1

对口支援

090300 农业资源与环境

1

招生计划为参考数,最终计划以教育部下达学校计划后确定的实际计划为准。具体招生计划在综合考核办法中明确。

四、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在入学报到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三)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发表过一定水平的专业学术论文。

(四)外语水平应达到下述规定的要求之一。

1.英语水平应达到下列要求之一: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托福TOEFL80/550分;雅思IELTS6.0GRE260/1300分;WSK (PETS5) 60分;英语专业本科毕业。

2. 其它语种应达到的水平要求,参照执行。

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达到要求: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425分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外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者以主译者身份翻译出版过学术著作(翻译著作不低于1万字)等;(2)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

4.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对口支援计划考生特别优秀者外语要求可放宽至CET-4425分。

(五)身心健康。

(六)报考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需满足学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要求。

五、报名

(一)申请人仔细阅读西南大学2024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按要求于2024111日至314,登录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缴费,完整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按要求完成网上信息校验。报名考试费一旦缴纳,不再办理退款手续。网报时间内未支付报名费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二)报名成功后,下载《西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确认无误并签字。

六、提交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附件1)。

4. 学籍学历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入学前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毕业生提交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还需提交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还须提交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国(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提交能够在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承诺书。

5.硕士阶段正式成绩单原件。

6.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或应届毕业生硕士学位论文初稿。

7.代表性学术成果复印件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9.个人陈述(附件2):包括研究计划、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等,不少于3000字。

10.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附件3),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11. 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2024年博士招生考生情况汇总表(只提交电子版,附件4

12. 选择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交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审核盖章的《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附件5)原件。

申请材料须全部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材料顺序一并装订成册,在2024322前,以EMS寄送至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并在邮件封面注明考生姓名-博士申请考核制材料”收件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收件人:王老师,邮编:400715,联系电话:023-68250590

除材料11外,其余所有材料必须扫描转成PDF格式,按材料顺序命名(例如01.考生姓名+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02.考生姓名+身份证复印件,.....)于2024322日前将电子版材料以“考生姓名-联系电话”命名,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zihuan_swu@163.com

务必以邮局EMS快递方式邮寄,不接受其它方式的快递。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七、材料审核

(一)学院以一级学科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具体负责考生材料审核。

审核内容: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和内容评价,对形式审核通过者,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从外语水平、学业成绩、科研业绩、综合素质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定量化打分。外语和专业基础满分各为100分。以报考的一级学科为单位根据材料审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材料审核成绩=外语成绩×20%+专业基础×80%

所有成果统计时间范围为申请人硕士在读期间至今,第一阶段所有得分仅作为入围综合考核阶段使用,不计入最终综合成绩。

(二)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申请者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三)学院完成材料审核工作后,将在学院网站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八、综合考核

通过材料审查评价的“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统一进行综合考核。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需向学院提交核验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

(一)综合考核时间、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二)综合考核内容

为科学、公平、公正地进行博士生招生考试的综合考核和录取,我院综合考核成绩采用量化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外语,专业知识,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含思想品德及身心健康)。

综合考核阶段,每位申请人需准备15分钟左右PPT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内容。

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不低于30分钟,满分为100分。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重点考查考生的学术素养、学术能力、学术潜质,面试及评分包括以下3个部分:

1、外语及专业综合问答。满分为30分。

2、考生做学术研究计划陈述与问答,重点考查考生的学术素养、学术能力、学术潜质,满分70分,评分包括以下2个部分:

1)考生做学术研究计划陈述与问答,时间为10-15分钟,满分为45分。

2)各类学术成果审核与评分,满分为25分。

综合成绩以一级学科为单位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三)综合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进行。

(四)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由综合考核小组专家独立对每个考生进行评分,综合考核小组专家的平均分为考生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考核成绩=外语及专业综合问答*30%+学术研究计划陈述与问答*45%+学术成果审核*25%

综合成绩以一级学科专业为单位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九、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一)拟录取方式

学院在综合评定申请人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按照一级学科,即在同一一级学科按照申请人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二)调剂

无合格生源的导师,优先调剂本学科综合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如考生不同意调剂,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由后面的依次递补。

无合格生源,导师也不同意接收调剂生,其招生计划由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讨论后分配到合格生源较多的导师名下。

(三)全部录取工作完成后,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录取:

1.思想品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等身心健康检查不合格者;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5.报考、考核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6.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硕士学位的;

7.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

8.非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将个人人事档案等转入学校的;

9.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其它情形。

十、其它

本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

十一、招生咨询与联系电话

招生信息请查询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http://yz.swu.edu.cn/s/yanzhao/news3/20240111/5154456.html)和学院官网招生就业(http://zihuan.swu.edu.cn/zsjy/zsxx.htm)。

咨询电话:023-68250590, 联系人:王老师

办公地点:资源环境学院(35教)2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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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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